武汉传媒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

根据鄂教高函〔〕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武汉传媒学院(原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现已发展成为具有鲜明传媒文化与科技教育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综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等院校,是湖北省“转型发展”首批试点高校之一。

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武汉·光谷藏龙岛,设有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影与电视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7个学院,现开设30个本科和6个专科专业,涉及文、管、工、艺等多个学科门类,拥有在校生近万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余名,具有高级职称者超过30%,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超过60%,尤其是拥有一批来自传媒业界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双师型”专任教师,实践经验丰富,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学生近五年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余项。

学校建有系列演播厅、演艺厅、观片室、录音棚、非线性编辑中心、视听配音实验室、摄影棚、数字图像处理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等52个实验室;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中国建筑科技馆、湖北省科学技术馆、武汉革命博物馆、中建三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市政(环保)设计院、人民网湖北频道、湖北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部、湖北广视广播电视制作中心、湖北广播电视台电视卫星频道、网易湖北、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广告有限公司、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等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实习实训、人才培养共建协议,为学校开展实践教学、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良好条件。

建校近十八年来,学校先后获得“中国十大优势专业院校”、“中国传媒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品牌院校”、“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和“年度华中地区热门报考院校”等荣誉称号,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特色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二、组织机构

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下,成立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纪检、招生处、教务处和专升本招生专业所在系(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二)招生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正常毕业,身体健康。报考专业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

四、招生计划

(一)普通考生

当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将会把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调整情况将在我校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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